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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太湖县弥陀镇人民政府机关“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17-05-03 作者:[打印][关闭]

    2017年,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政府本级、隶属部门、弥陀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弥陀镇财政分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6年预算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27.8万元,与2016年预算增加2.32万元,增加9.1%,增加原因是精准扶贫业务支出增加,此项费用主要用于公务、招商等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万元,比2016年预算降低3万元,减少50%,减少原因主要是2016年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减少一辆。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保险等支出,用于保障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需要。

太湖县弥陀镇2017年度三公经费公开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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