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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高温酷暑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7-23 作者:[打印][关闭]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驻县各有关单位:

近日,我县出现持续高温天气,极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进一步做好高温酷暑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生产设施设备安全,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务必充分认识到在高温酷暑期间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务必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和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及上级的安排部署,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科学部署,严格措施,狠抓落实,扎实做好高温酷暑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要突出高温酷暑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做好重点行业(领域) 安全生产工作。为确保有效排查消除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务必在全县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对重点部位、重点地段、重点场所、重点环节要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根据夏季安全生产特点,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高温酷暑季节安全措施,确保生产安全。突出抓好道路(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爆器材、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旅游、电力、暑期学生防溺水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地促进高温酷暑时期各项劳动保护措施落到实处,有力防范员工中暑、因高温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1、强化道路和水上交通领域安全监管。公安、交通运输、公路、旅游委、海事等部门要加强对客(货)运、公交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渡口码头、船舶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加强运输车辆、船舶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严肃查处超员、超载、越速、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严厉打击流通加油车非法经营行为;高温期间要严格执行长途驾驶员定时定点休息制度,防范疲劳驾驶、冒险驾驶。要加大重点时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巡查管控,加强对国道、省道、县道、村村通道路、车流密集路段以及花亭湖河道水域内运输工具安全运行状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2、强化工矿企业安全监管。

1非煤矿山方面,县经科委、国土局、安监局要加强重点部位和场所的安全监控,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查,制定落实防滑坡、防中暑事故的具体措施。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县安监局、公安局、商务局、供销社、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要针对气温升高易造成危险化学品挥发、泄漏和爆燃,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设施的检查,落实危险化学品装置和管道防爆、防雷电、防泄漏措施。要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严格落实烟花爆竹仓库通风散热、防火、防雷、防静电、防水、防潮等安全防范措施。

3工贸企业方面,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现场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施工动火、临时用电、重物吊装、危化品仓储、危化品装卸运输、检修施工、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

3、强化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监管。住建、交通运输、公路、水利、国土等行政主管部门要抓好高温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对脚手架搭拆、施工用电、塔吊电梯、施工机械的安全检查维护,全面掌握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作业的排水、边坡与支护情况,以及塔吊、物料提升机、落地式脚手架等垂直运输支撑设施的基础稳固和拉结及防风装置情况,遇雷雨、大风天气要停止塔吊、室外高空等作业。要制定落实防暑降温安全措施,避免施工作业人员长时间在阳光直射下作业,气温超过37℃时必须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4、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针对高温天气用电量大等情况,县交运、商务、卫计委、文化委、民政、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对宾馆饭店、旅游景点、商场超市、车站码头、集贸市场、医院、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地下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安全检查,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安全教育宣传,督促企业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防火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5、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高温酷暑,也是特种设备事故高发期。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夏季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以游乐场所、超市、宾馆、饭店、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为重点,主要检查使用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转情况、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内部安全管理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处置措施情况等,有效防止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6、强化旅游景区安全监管。花管处、旅游委要制定高温期间抢险应急预案,对易滑坡、垮塌的地段进行全面检查,进行加固处理。要加强对易受高温、雨水损害和影响的游乐场所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工作。

7、加强其他行业安全监管。农委、林业、教育、粮食、水产、电力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加强职责范围内企业安的全监管,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应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三、结合实际,切实提高高温酷暑期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针对性

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今年安全生产改革发展年活动的要求,立足高温酷暑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切实提高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针对性。要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管理,认真做好防透水、防雷击、防滑坡、防坍塌、防泥石流、防泄漏、防爆炸等防灾减灾工作;要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用电安全监管,严防漏电、触电、熔断、燃烧等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加强对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监管,及时进行检维修,确保各种设备、设施处于正常状态,严防生产设备、设施因高温而产生膨胀、变形、断裂、泄漏等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加强对易燃、易爆、易挥发等受温度影响较大的物品的安全监管,严防因温度升高产生物理、化学反应而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要加强火灾事故安全管理,严防天气炎热、线路老化、管道老化等因素引发火灾事故;加强防疲劳防中暑安全管理,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防暑降温的安全监管,严防因高温酷暑造成疏忽大意、疲劳作业、违章作业等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四、加强值守,有效强化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救援能力

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防范夏季高温酷暑时期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针对夏季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落实各项应对措施,切实做到责任到位、资金到位、装备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各类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置。要加强部门间的联系沟通和协调联动,建立预报预警工作机制,完善事故信息传递渠道,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置机制,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认真落实 24 小时值班、领导现场带班、巡回检查、生产安全事故零报告等制度。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或突发问题要及时、如实按程序向有关部门上报,以便取得上级指示,及时处理和及时救援。对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等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太湖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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