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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发布时间: 2017-03-01 作者:[打印][关闭]

    按照县委要求,现将2016年度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围绕主业抓主责。一是落实第一责任抓党建,本人率先作出公开承诺,并逐级传导压力,与全镇10个村居党组织书记签订党建目标责任书,形成“书记抓,抓书记”的工作格局。先后召开镇党委会8次、镇村干部大会4次、基层书记座谈会2次研究讨论党建工作。二是围绕“七项任务”,建立“三个清单”,准确定位,精准发力。完成全镇923名党员关系排查和档案梳理完善工作,给予9名违纪违法党员党纪处分,其中开除党籍1人,严重警告1人,警告7人。全镇2008-2015年补交党费13895元,核定2016年党费84520元,全部收缴完成;2个未按期换届党支部顺利换届,支部战斗力得到增强。严格落实脱贫攻坚问责机制,因脱贫工作落实不力给予两名村干党内警告处分。
    (二)突出重点抓提升。扎实开展软弱涣散村(南斗村)党组织整顿工作,本人兼任该村党总支第一书记,到村督查指导7次,解决各类问题8个。单独新组建非公企业党支部2个,非公企业有2位党员当选镇党代表。2016年度新发展党员15名,其中女党员3名,35岁及以下党员10名,大专及以上学历党员7名。全年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班2期,开展各类培训、学习13次,参训党员逾700人次。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 14名镇班子成员联系指导21个党支部(总支),坚持每月集中学习,3次专题讨论、知识测试按时开展,“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顺利推进。邀请县联系领导、县委讲师组进行辅导宣讲,党员干部到支部上党课57场次。47个基层党组织“两学一做”纪实评价系统建、管、用顺利完成,制作工作简报26期。深入开展“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活动,在镇直单位涉农窗口、镇村为民服务中心设置“党员示范岗”,广大党员在防汛抗洪、脱贫攻坚、文明创建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明确目标促规范。围绕2015年述职评议中点评的突出问题抓好整改,研究制定2016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实行盘点销号和全程督查督办。一是兑现承诺不含糊。大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大竹村贡菊种植面积新增50亩,共和、吴畈茶厂建设完成,4个贫困村村级光伏电站全部完工并顺利并网发电,集体年收入可达5万元。探索建立镇财政支持、项目倾斜等多元化投入机制,2016年在县财政经费保障基础上,增加投入党建经费18万元。二是整改落实动真格。针对村干部队伍活力不足,后备人才缺乏问题,对工作滞后的2个村党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 2个村的两委分工进行调整。结合配备村级扶贫专干,公开招聘村后备干部12名。对“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力度不大”的问题也实现突破,大竹、东口新村部投入使用,叶河为民服务中心完成改造,吴畈村部与小学置换改建,松泉、共和、南斗村级活动场所基础工程农历年底完工。
    (四)聚才集智惠民生。明确村党组织书记为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将扶贫成效纳入年度党建目标考评。“4321”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制度得到很好落实,镇村干部入户走访贫困户1200余次,解决实际问题260余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15家省市县扶贫单位与6个贫困村结对,百里爱心团队32名志愿者与55户贫困户接上“穷亲”,温州流动支部结对帮扶松泉村,10名党员分别结对贫困户12户,久鸿农业、万佳集团等非公企业创新代养模式,与25户贫困户签约代养,累计发放贷款125万元。
    二、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党建督查不够严格。虽然经常下村检查指导村级党建开展情况,但对制度落实不到位、履职不到位等情况没有严肃问责,个别村工作制度还停留在嘴上、挂在墙上。
    二是组织生活不够规范。对党委班子成员要求严格,对村级党组织要求不够严格,部分党组织组织生活不规范、不严谨,个别村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少数党员信念缺失、认识模糊。
    三是集体经济发展滞后。大多数村集体经济还比较薄弱,集体资产资源经营性收入不多,支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项目缺乏后劲,集体经济增长的长远性、可持续性较差。
    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
    一是投入精力不足。抓党建工作还没有做到“全心全意”、“聚精会神”,习惯于将时间精力放在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镇域经济、民生工程等“显绩”方面,仍然把党建工作当作成效不易体现的“潜绩”。
    二是落实力度不大。虽然制定了系列党建工作制度,对阶段性工作任务进行部署安排,但在具体执行上不够严格,在压实责任和落实工作上,仍然存在压力传导不畅、推进措施不硬的问题,导致目标任务落实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
    三是党建用力不均。对农村、社区党建工作比较重视,而对机关单位、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研究谋划的不深不细。
    四是考核问责不够。虽然年初签订了党建工作责任书,年底也进行述职评议考核,但在结果运用上,只有奖优而没有罚劣,问责还不严格,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三、下步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
   (一)聚焦主业,压实政治责任。推行党建工作置顶制度,建立健全镇、村、组三级党建责任体系。镇党委每年召开6次以上班子会议、4次以上党建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党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带头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调研,准确掌握实情,对基层党建重点工作多用时间和精力亲自督促落实。改进基层组织建设督查考评办法,加大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权重,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随机抽查与党群评议相结合,作为干部奖惩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紧盯短板,抓好整改提升。不断完善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有效机制和工作平台,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2017年完成南斗、松泉、共和、叶榜四村村级活动场所和为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完成吴畈为民服务大厅改造,实现所有村居为民服务大厅规范达标。从盘活闲置资产、创新经营模式、推动产业发展等方面入手,通过争取项目、招商引资、帮扶单位支持等方式,不断优化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增强项目的可持续性,争取2017年实现所有村居集体经济收入在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上村达到60%。探索党建扶贫新路子,挖掘非公企业和流动支部在精准脱贫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的潜力。
    (三)注重教育,建强骨干队伍。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打牢“学”的基础、突出“做”的关键、注重“改”的过程、体现“促”的目的上再下功夫。结合村“两委”干部换届契机,努力打造一支能力强、学习勤、服务优、活力足的综合型农村干部队伍。加大村组干部培训力度,实施村干“头雁培育”、党员“素质提升”和后备干部“梯队升级”三项工程,培树一批“富民先锋”典型。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建立完善监督制约农村党员干部权力的各项制度,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等村级民主管理制度,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处置不合格党员及“双述双评”等工作,增强制度的执行力。
    (四)创新载体,提升服务能力。继续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服务和农村党员“定岗、践诺、争星”活动,定期组织党代表开展调查研究、建言献策等活动,使党代表经常性发挥有效作用。充分发挥党小组作用,打造党建工作“前沿阵地”。组建形式多样的便民服务队伍,按照属地原则,划分党员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区。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重点工作中亮身份、作表率。抓好1—2个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示范建设,积极推进机关单位党员干部驻村联户、结对帮扶工作,力争实现点上取得突破,面上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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