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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太湖县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07-25 22:30:34 作者: 点击量: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太湖县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太湖县委办公室

                                太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722


太湖县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美丽乡村建设,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三大革命”,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国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总体要求,以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农民主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循序渐进,注重长效;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原则,结合“禅源太湖”旅游区5A创建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努力打造魅力太湖。

二、主要目标

2020年,全县农村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比例力争达8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农膜回收率达80%,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95%。所有乡镇政府驻地和美丽乡村中心村的生活污水设施全覆盖。基本完成自然村常住农户非卫生厕所改造,有效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努力打造天蓝、地绿、水净的宜居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开展农村垃圾治理

1.集中开展陈年垃圾清理。20176月起,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陈年垃圾清理行动。以“三线三边”为重点区域,以沟渠、田间地头、房前屋后、村庄边际为重点部位,以陈年积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弃秸秆杂物等为重点内容,全面排查、摸清积存垃圾存量、分布和污染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制定集中清理方案,明确时间节点,组织人力物力,确保20178月底前全面完成集中清理任务,做到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其中县城、景区、开发区周边,乡镇集镇区和美丽乡村中心村所在行政村7月底前完成清理任务。对历史形成的规模以上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建立《排查工作台账》,制定分类整治方案,确定分年度整治计划和整治项目,2020年全面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

2.全面治理生活垃圾。优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科学布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设施。在完善“户分类投放、村收集、乡镇运转、县统筹处理”垃圾治理模式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垃圾治理模式。加强村级环卫设施建设,原则上所有行政村都要建立垃圾集中收集点,配备收集车辆,确保收运处理设施满足规模容量。逐步改造或停用露天垃圾池等敞开式收集场所、设施,鼓励村民自备垃圾收集容器。选择卫生化的填埋、焚烧、堆肥或沼气处理等方式,禁止露天焚烧垃圾,逐步取缔二次污染严重的集中堆放、简易填埋以及小型焚烧炉等,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

3.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利用重点县”项目,推广适合不同区域特点的经济高效、可持续运行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推动建设一批畜禽粪污收储、转运、固体粪便集中堆肥等设施和有机肥加工厂。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列入“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建制村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全部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和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大力推广农膜科学使用和残膜回收利用技术,开展农田残膜回收区域示范创建,建立农资包装废弃物贮运机制,安全有效回收处置农药、化肥、农膜、兽药等包装物。

4.规范处置农村工业固体废物。加强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工业企业严格按环保标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无害化管理措施,坚决查处在农村地区非法倾倒、堆置工业固体废物的行为,严厉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推动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发展能源化、建材化等综合利用技术。依托现有危险废物处理设施集中处置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

5.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按照先示范、后推广原则,因地制宜制定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选择部分乡镇、村开展示范试点,逐步建立“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回收利用、末端处置”运行体系。

6.建立日常保洁管护机制。结合城管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乡镇环卫管理机制,将环卫管理由县向乡镇延伸,组织和落实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建立稳定的农村环卫保洁队伍,根据人口规模、作业半径、劳动强度等合理配置环卫保洁员,明确保洁员在垃圾收集、村庄保洁、资源回收、宣传监督等方面职责。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理事会等村民组织作用,通过修订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卫生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村民保洁义务,制定奖惩措施,建立村民认可遵从的农村卫生保洁制度。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治理,鼓励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将农村环卫作业服务项目推向市场。

(二)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优化污水治理规划。打破乡镇村行政区域边界局限,综合考虑人口规模及其变化趋势、原有设施状况及生活用水情况、污水排放量、污水特征等因素,合理布局农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科学制订技术路线,优化《太湖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确保规划的科学性、指导性、实用性。

2.科学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按照“因地制宜、易于维护”原则,科学选择处理模式,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县城周边乡镇、村庄可以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集中统一处理。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和一般采用集中污水处理模式;管网建设受地形条件限制的,可结合实际情况,采用相对集中式污水处理模式。美丽乡村中心村因地制宜,采用集中处理、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处理模式。其他村庄以分散处理为主,通过分户式、联户式的办法,采用装配式三格化粪池等简易处理技术,就地进行生态治理。

3.加大乡镇政府驻地和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2017年,基本完成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已建成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各乡镇政府驻地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检修,保障正常运营;加大政府投入,调动社会资本,加快乡镇政府驻地新建、改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2019年,全面完成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到2020年,实现全县所有乡镇政府驻地、美丽乡村中心村、列入“十三五”农村环境整治任务的建制村,及重点流域周边、水源地重点地区及环境敏感区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

4.加强设施运行维护。各乡镇要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指导、督促、协调村级组织、村民参与设施运行维护。鼓励各地采用“互联网+”技术,建立污水处理设施数字化运行维护服务管控平台,降低运行维护成本。有条件地方可委托科研院所等专业机构实行第三方监管,并依据监管结果向运行单位支付运行费用。有关村级组织要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事项纳入村规民约,配合相关运营企业开展工作。

(三)稳步实施农村改厕工作

1.科学制定改厕计划。重点对不能纳入管网集中收集处理系统的自然村常驻农户非卫生厕所进行改造,让农村群众用上卫生厕所。7月底前完成全面调查,分类制定分案,明确年度任务和时间节点,建立工作台帐,落实推进机制。2017年,完成14个乡镇政府驻地建城区及已建的美丽乡村中心村厕所整治任务,完成自然村6500户非卫生厕所整治任务。2020年,基本实现农村每户都有一个卫生厕所,基本拆除旱厕等非卫生厕所。

2.合理确定改厕模式。根据地形地貌、生态环境要求,因地制宜确定改厕模式。充分借鉴省内外农村非卫生厕所改造经验,自然村推广使用技术稳定的装配式三格化粪池等卫生厕所。重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自然村逐步全面采用水冲式厕所,并集中收集处置、达标排放。

3.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农村自然村厕所改造由住建局牵头,按照“统一标准、统一采购、统一验收”原则组织实施。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竣工验收和后期服务制度。加强对乡镇、村管理人员和改厕施工人员技术培训,逐户建立改厕档案,建立全覆盖的信息系统。

4.推进社会化管护。各地要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企业或个人出资进行改厕后检查维修、定期收运、粪渣资源利用等后续工作,形成管收用并重、责权利一致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将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工作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抓手,摆上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党政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部署推动各项工作。要制定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充分调动村委会及相关企业积极性,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部门职责。县直有关单位在县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县委宣传部和文化委负责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县美丽办牵头负责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和厕所专项整治工作;县住建局牵头负责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治理和自然村常住农户非卫生厕所整治工作;县城管执法局牵头负责农村垃圾整治工作;县发改委负责将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改厕纳入相关规划、争取相关项目资金支持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落实好奖补资金等工作;县卫计委要将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与爱国卫生运动紧密结合起来,并负责农村改厕信息统计等工作;县国土局负责指导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项目用地等工作;县规划局负责农村垃圾、污水、厕所治理相关规划审批工作;县交运局、公路局和水利局协助做好公路、河道沿线非卫生厕所整治工作。县旅管委(旅发委)协助做好风景区、旅游区内非卫生厕所整治工作。

(三)加大多元投入。建立财政资金、村集体资金、村民付费相结合的费用分担机制。2017年起,县财政每年拿出不少于3000万元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相关部门要加强资金整合。各级要善于运用市场办法解决资金难题,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改厕项目。

(四)强化监督考核。县住建局、执法局分别制定农村污水、厕所、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纳入县对各乡镇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县“两查一考”办要会同住建、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围绕年度目标任务,采取现场督导、定期通报、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及时督查督办,确保工作落实。健全群众监督机制,设立公开电话、投诉信箱,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

(五)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方式,大力开展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改厕宣传,让村民知晓基本要求,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行为方式,形成有利于工作推进的社会氛围。继续深入开展文明户、卫生户、清洁户等评选活动,激发村民清洁家园的积极性、主动性。

 

附件:太湖县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太湖县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 殷跃平(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副组长: 吴朝良(县人大副主任)

鲁伟文(县政府副县长)

         吕明华(县政协副主席)

  员: 曹焰保(县委政研室主任、县美丽办副主任)

  明(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柴旺喜(县住建局局长)

詹志强(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王中华(县文明办主任)

宋红梅(县旅游局局长)

徐克斌(县发改委副主任)

杨德金(县环保局副局长)

李晓荣(县卫计委副主任)

辛治美(县规划局副局长)

吴立新(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吕龙(开发区国土分局局长)

汪雁祥 (县农委党组成员)

汪涤明(县水利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柴旺喜任办公室主任。吴朝良任农村垃圾整治小组组长,县城管执法局为主要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农委、县环保局为协助责任单位。鲁伟文任农村厕所整治小组组长,县住建局为主要责任单位,县卫计委为协助责任单位。吕明华任农村污水整治小组组长,县住建局为主要责任单位,县环保局为协助责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