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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入户

发表时间:2017-05-12 10:38:44 作者: 点击量:

北中镇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单
贫困户识别程序:农户申请→村组评议→村级公示→报乡镇审核→乡镇公示→县级复审→县级公告(两公示一公告)    贫困户退出程序:村委会民主评议初定→村组织上门核查→拟退出户认可(提出脱贫申请)→村民代表大会评议→村级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级审定公告→发放脱贫光荣证
一、健康扶贫    健康脱贫兜底“351”工程: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限额内门诊费用、住院(含特殊慢性病门诊)合规费用纳入政府兜底保障范围。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即“三保障”)政策补偿后,在省内县域内、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就诊的,个人年度自付封顶额分别为3000元、5000元和1万元,年度内个人自付合规费用累计超过个人自付封顶额时,超过部分的合规费用由政府兜底保障(即“一兜底”)。慢性病费用补充医疗保障“180”工程:贫困人口慢性病(包括普通慢性病和特殊慢性病)患者1个年度内门诊医药费用,经“三保障一兜底”综合医保补偿后,剩余合规费用由补充医保再报销80%(简称“180”补充医保)。
二、教育扶贫    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幼儿,按每人每学年1000元标准给予资助,分年度打卡发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按小学生每生每学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学年1250元发放生活补助,分学期打卡发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学生,按平均每生每学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分学期打卡发放。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学生(含非建档立卡家庭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收学杂费。对中职学校就读的高一、高二年级在籍在校家庭困难学生,按每生每学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打卡发放。对入学前户籍在我县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雨露计划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三、就业脱贫    贫困劳动者免费参加培训,可以享受伙食、住宿和交通补助,标准为30、50、20元/人/天。对贫困户家庭子女在我省技工院校接受全日制教育的,享受免学费等相关政策,再给予每生每学年3000元生活、交通补助。对企业与贫困劳动者签订1年以上劳务协议的,按每人每月200元/月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补贴不超过36个月;并给予企业10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企业招用贫困劳动者签订1年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对职业中介机构、行政村、乡村能人将贫困劳动者成功介绍或组织到企业实现就业的,按人均300元给予一次性奖励。通过开发农村保洁、保绿、保安、护林、护路等辅助性就业岗位帮助其实现就业。对实现居家就业的贫困劳动者给予100元/月的就业补助,不超过36个月;对组织贫困劳动者居家就业或家门口就业的行政村或各类单位、实体给予一次性800元奖励;对建成并正常运营3个月以上的就业扶贫驿站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为贫困劳动者提供免费创业培训,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并给予一次性800元的创业补助;
四、扶贫小额贷款  最高不超过5万元,最高不超过3年。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购买意外伤害险,财政贴息,基准利率,风险补偿。贫困户还贷款时只用偿还本金,财政直接贴息到银行。
五、特色产业扶贫  我县精准扶贫产业发展项目及补助标准,规定每户最高补助额不超过3000元。
六、光伏扶贫  光伏实施对象是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贫困村和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贫困户,贫困村实行全覆盖,贫困村自筹部分资金。贫困户户用光伏电站建设资金,采取省级补助、市县安排、贫困户自筹各1/3的办法筹资,光伏电站产权及收益归贫困村或贫困户所有。
七、易地扶贫搬迁  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按照2万元/人(含统建、自建及购买房)的标准进行补助,按时间要求完成住房建设。贫困户要与当地政府签订搬迁协议、老宅拆除协议、宅基地复垦协议。
八.社保兜底脱贫  最低生活保障分为A类209元/人·月、B类170元/人·月、C类110元/人·月,我县农村五保分散供养补助现行财政补助标准为3600元/人·年,集中供养财政补助标准为4500元/人·年,均按季度发放,五保户、低保户每户每月享受10度电费补助。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还可按政策领取基础养老金、养老服务补贴、计生奖补、高龄津贴、承包土地收益等。为所有长期有人居住的贫困户住房购买保险,保费由财政全额承担。对我县孤儿基本生活补助社会散居600元/人·月,福利机构集中供养1000元/人·月,对重度残疾人给予60元/月的护理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目前,五保残疾人不享受此项政策)。对贫困家庭的一二级、三四级残疾人分别给予800元与400元的补贴。
九.电商扶贫、旅游扶贫  对我县经营本地土特产的个体网店连续经营一年以上且年网络销售额达1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0.3万元的奖励;属于精准扶贫对象、残疾人自主创业的,奖励提高至0.5万元。对获得太湖县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示范村称号的给予1万元的奖励。被评为省级优秀旅游乡镇的,给予10万元奖励;被评为省级旅游乡镇的,给予5万元奖励;获得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奖励。对验收达标并经营半年以上的民宿,一次性给予1万元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