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发表时间:2017-07-27 14:34:08 作者: 点击量:
近些年以来,一些个人在公路用地范围内种植作物的不良行为,严重影响了公路的安全畅通和公路坝的使用寿命。过往车辆和行人意见极大,社会反映强烈,为加强公路管理,保障公路完好畅通,营造清洁、整齐、文明、和谐的乡村环境,经村两委研究决定,特作如下通告:
一:凡在公路用地范围内种植作物的,从通告之日起一月内,必须自行清理不良行为,恢复公路原状。如到期没有进行清理者,村委会将安排专人清理。
二:严禁倾倒垃圾到河道、沟渠、公路边,严禁私自占用河道、公路,对不听劝告者上报上级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莲花村村民委员会
2017年07月25日